音乐与影视学院21-22-1学期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培养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22    访问次数: 481

经本人申请、支部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6名同学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1022日—1026,公示电话:院团委88519087。如有不同意见,可拨打上述电话或至院团委(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40)、院书记办公室(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23)反映。

音乐与影视学院 共青团“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