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顺利完成常州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学代表会议分会场审议表决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1-24    访问次数: 402

根据教代会职权有关规定和校工会统一部署,2021年1124日下午,我院在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42会议室设立分场,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会议,对常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常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常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3个文件的审议稿进行审议表决。参加会议的有我院校教代会代表唐琳、周墨涵、王琳,会议由分工会副主席李璐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首先对3个文件修改的说明作了详细说明,并进行审议;又通过投票表决确定马潇潇担任监票人;最后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了文件并现场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体同意上述修订的文件内容。

会后,学院分会场按要求向校工会报送了审议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