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20-21-2学期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培养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22    访问次数: 468

经本人申请、支部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13名同学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0323日—0329日,公示电话:院团委88519087。如有不同意见,可拨打上述电话或至院团委(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40)、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23)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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