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关于开展青果卓越成长基金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0-12    访问次数: 54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学生满意的大学为宗旨,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音乐与影视学院青果卓越成长基金办法。

一、评定对象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秋季高考考入学校并取得学籍的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定向、专转本、转段升学和单招录取学生)。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奖励名额1人,奖励标准10000/人,分两年发放。

三、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定办法:

音乐类学生按入学专业成绩系数【专业成绩/专业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当系数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五、评定程序

(一)院学工办进行成绩核算,初审合格后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汇总、审核材料后,组织校级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一半奖学金。

(三)第二学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继续获得新生奖学金另一半奖学金:

1.获奖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好转,且无奢侈消费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

3.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前1/2,且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善协作,重实践,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四)学生在获得该奖学金期间,不能同时申请社会奖助学金(综合测评奖学金及政府奖助学金除外)。

 

  

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