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合唱团、龙韵民乐团是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着力打造的艺术实践团体,团体成员以学院音乐学专业学生为主体,是学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服务学校美育建设、产出标志性实践成果、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重要载体。为确保团体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架构
1.团体分别设艺术总监1名、常任指挥1名、指导教师2~3名。艺术总监由院领导担任,常任指挥及指导教师人选由艺术总监提名并报学院批准确定。
2.团体可依据排练实际情况设立团长、声部长。团长、声部长原则上由团队优秀团员担任。
3.团体隶属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团体重大事项及决策由艺术总监组织召集团队成员会议商议决定。
二、团体规模
1.为确保专业性及运行效率,团体实行团员常规限额管理。龙吟合唱团常规运行团员满额为60名,龙韵民乐团常规运行团员满额为40名。
2.常任指挥可依据教学、实践及学校美育建设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团员限额。
三、团员选拔
1.实行团员定期轮选制。团体每学年开展一次团员定期轮选,增补新团员,淘汰不合格团员。定期轮选时间原则上定于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
2.团员定期轮选工作由常任指挥牵头组织开展。
3.经常任指挥偕同指导教师商议,并报艺术总监批准,可临时调整淘汰不合格团员。
四、训练管理
1.团体训练管理实行常任指挥负责制。训练方案由常任指挥与指导教师制定并组织实施。
2.团体原则上按固定时间开展训练。常规训练每周不低于2次,每次不低于3学时。遇有特殊任务,团体可临时调整并增加训练时间。
3.团体训练实行严格考勤,考勤结果纳入团员学期考核依据进行管理。
五、考核奖惩
1.每学期末对团员进行考核评分,并依据评分结果对团员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戒。
2.考核成绩构成及方案。
(1)团员期末考核成绩由考勤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期末综合考核=考勤(30%)+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40%)。
(2)考勤成绩基础分为100分。团员训练或演出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5分,无故旷到1次扣10分。无故旷到达3次者考勤成绩计0分。
(3)平时成绩按百分制由常任指挥(指导教师)根据团员平时训练的态度、完成训练任务的情况进行赋分,原则上每名团员每学期平时成绩赋分不低于3次,学期末测算平均分作为最终平时成绩。
(4)学期末对所有团员组织一次期末考试,考核按百分制赋分,考核结果即为团员期末考试成绩。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不合格(60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3.奖励方式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按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学期终每个成员按评级进行综测加分、专业主项加分。
团长、副团长(等同于学生会部长)、声部长(等同于学生会副部长)、团员(等同于学生会干事),可与其他学生干部身份累积加分。
艺术团奖励加分标准一览表
综测加分级别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二级 | 1.2 | 0.8 | ≤0.3 | 0 |
三级 | 1.0 | 0.6 | ≤0.1 | 0 |
4.期末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团员不加分,并纳入团员轮选淘汰名单予以自动淘汰。
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