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支部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18名同学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26日—10月30日,公示电话:院团委88519087。如有不同意见,可拨打上述电话或至院团委(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40)、院书记办公室(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23)反映。
音乐与影视学院 “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