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艺术硕士(音乐)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9-15    访问次数: 407

常州大学艺术硕士(音乐)2023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35101

一、学位点介绍

常州大学艺术硕士(音乐)专业硕士学位点2021年获批,2022年开始招生。学位点目前下设声乐演唱、合唱指挥、音乐教育三个专业方向。

学位点师资力量雄厚。已建成一支“专兼结合、校内外联动”的硕士生导师队伍。现有校内导师13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7名;兼职导师3名;行业导师7名。另长聘全职外籍教授2名,并聘有5名国际艺术大师为学位点兼职教授。

学位点立足长三角优越的区位优势,坚持实践育人与提升学术涵养并举的育人理念,积极推进项目制教学模式,已成功打造音乐剧《白云溪上》、小歌剧《觅渡》等多个校内艺术实践品牌;扎实推动校企合作及产学研结合,已搭建起多个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学院音乐学、影视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协同优势,已初步形成以全面提升研究生复合型素质及专业综合能力为旨向的研究生人才培养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要求,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音乐创作、表演、教育、管理等音乐领域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创新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规格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并能指导自己的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

2.掌握音乐领域各方向系统专业知识,具备高水平的音乐表演、音乐审美、音乐艺术理解能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

四、专业方向

声乐演唱、合唱指挥、音乐教育

五、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六、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七、培养方式

1.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学习及综合素养的提升,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

2.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训练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给学生提供独立思考、探索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空间,以及跨专业学习和实践的条件。

4.实行校内教师+行业专家的双导师负责制。

八、课程设置

本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55 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占65%。具体课程学分设置为:公共基础课 8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0 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7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见下表:

声乐演唱方向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公共基

础课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S12A1001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第一外语——英语

S14A1002

64

4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原理

S19A1001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专业必

修课

B类)

声乐主课Ⅰ

S19B1007

32

2

1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主课Ⅱ

S19B1008

32

2

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主课Ⅲ

S19B1009

32

2

3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主课Ⅳ

S19B1010

32

2

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主课Ⅴ

S19B1011

32

2

5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主课Ⅵ

S19B1012

32

2

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视唱练耳

S19B1002

32

2

1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舞台表演基础

S19B1004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音乐研究方法及论文写作

S19B1005

32

2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键盘即兴创编与协作

S19B1056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

S19B1006

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形体与身韵

S19B1013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多声部歌唱创编与排练

S19B1057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中外声乐艺术史

S19B1014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歌剧表演

S19B1016

32

2

4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专业选

修课

C类)

音乐美学

S19C1048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世界音乐

S19C1055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歌唱语言

S19C1049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苏南民间音乐

S19C1050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外经典歌剧唱段赏析

S19C1051

32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民族音乐学概论

S19C1052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

S19C1053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公共选

修课

D类)

自然辩证法概论

S12D1001

16

1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S12D1002

16

1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文化产业导论

S19D1054

16

1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实践

环节

E类)

艺术实践

6次艺术展演活动

6

1-4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中期音乐会

40分钟

0

3-4

考查

毕业环节

毕业音乐会

40分钟

0

6

考查

毕业环节

学术实践

10次学术活动

1

1-6

考查

毕业环节

学位论文

5000

0

6

考查

毕业环节

合唱指挥方向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公共基础课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S12A1001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第一外语——英语

S14A1002

64

4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原理

S19A1001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专业必修课

B类)

合唱指挥主课Ⅰ

S19B1017

32

2

1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合唱指挥主课Ⅱ

S19B1018

32

2

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合唱指挥主课Ⅲ

S19B1019

32

2

3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合唱指挥主课Ⅳ

S19B1020

32

2

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合唱指挥主课Ⅴ

S19B1021

32

2

5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合唱指挥主课Ⅵ

S19B1022

32

2

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艺术歌曲演唱Ⅰ

S19B1058

16

1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艺术歌曲演唱Ⅱ

S19B1059

16

1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艺术歌曲演唱Ⅲ

S19B1060

16

1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艺术歌曲演唱Ⅳ

S19B1061

16

1

4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合唱作品弹唱Ⅰ

S19B1062

16

1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合唱作品弹唱Ⅱ

S19B1063

16

1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高级视唱练耳

S19B1002

32

2

1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舞台表演基础

S19B1004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音乐研究方法及论文写作

S19B1005

32

2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键盘即兴创编与协作

S19B1056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

S19B1006

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指挥家及指挥流派风格研究

S19B1028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

C类)

音乐美学

S19C1048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世界音乐

S19C1055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歌唱语言

S19C1049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苏南民间音乐

S19C1050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外经典歌剧唱段赏析

S19C1051

32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民族音乐学概论

S19C1052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

S19C1053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公共选修课

D类)

自然辩证法概论

S12D1001

16

1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S12D1002

16

1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文化产业导论

S19D1054

16

1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实践

环节

E类)

艺术实践

6次艺术展演活动

6

1-4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中期音乐会

40分钟

0

3-4

考查

毕业环节

毕业音乐会

40分钟

0

6

考查

毕业环节

学术实践

10次学术活动

1

1-6

考查

毕业环节

学位论文

5000

0

6

考查

毕业环节

音乐教育方向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公共基础课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S12A1001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第一外语——英语

S14A1002

64

4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原理

S19A1001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专业必修课

B类)

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Ⅰ

S19B1029

16

1

1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Ⅱ

S19B1030

16

1

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Ⅲ

S19B1031

16

1

3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Ⅳ

S19B1032

16

1

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Ⅴ

S19B1033

16

1

5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Ⅵ

S19B1064

16

1

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Ⅰ

S19B1038

8

1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声乐Ⅱ

S19B1039

8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声乐Ⅲ

S19B1040

8

1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声乐Ⅳ

S19B1041

8

4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钢琴Ⅰ

S19B1042

8

1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钢琴Ⅱ

S19B1043

8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钢琴Ⅲ

S19B1044

8

1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钢琴Ⅳ

S19B1045

8

4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键盘即兴创编与协作

S19B1056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高级视唱练耳

S19B1002

32

2

1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舞台表演基础

S19B1004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音乐研究方法及论文写作

S19B1005

32

2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教育哲学导论

S19B1065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教育学

S19B1066

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教育心理学

S19B1035

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教育史与文献导读

S19B1036

16

1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

S19B1006

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现代音乐教育技术

S19B1037

16

1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多声部歌唱创编与排练

S19B1057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

C类)

音乐美学

S19C1048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世界音乐

S19C1055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歌唱语言

S19C1049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苏南民间音乐

S19C1050

32

2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外经典歌剧唱段赏析

S19C1051

32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民族音乐学概论

S19C1052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

S19C1053

32

2

3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公共选修课

D类)

自然辩证法概论

S12D1001

16

1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S12D1002

16

1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文化产业导论

S19D1054

16

1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实践

环节

E类)

教学实习

6

6

4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音乐特长展示

20分钟

0

5

考查

毕业环节

音乐活动组织与排练

20分钟

0

5

考查

毕业环节

教学实践能力展示

50分钟

0

6

考查

毕业环节

学术实践

10次学术活动

1

1-6

考查

毕业环节

学位论文

5000

0

6

考查

毕业环节

八、毕业考核

(一)总体要求
1.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申请者,须在修学规定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同

时,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

2.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考核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且均须达到合格标准。

3.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 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 30%

4.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5 人组成。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具体要求

1.专业能力展示

1)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创新性,体现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音乐表演类:

 ①申请人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中期音乐会+毕业音乐会),中期音乐会可选择在3-4学期举行,毕业音乐会应在毕业学期举行,且须按《音乐领域表演专业学位音乐会必演曲目与考核要求》的规定表演规定曲目。每场音乐会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且曲目不得重复。曲目类型可包括独奏(唱)、重奏(唱)等多种形式。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三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1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②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或综述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音像出版社公开发行个人音乐专辑1张、或获省部级专业比赛二等及以上奖项1项、获“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竞赛奖励”1项。

3)音乐教育类:

 ①完成1课时具有探索研究意义的音乐课堂教学,提交真实场景下的完整教学视频,并附完整教案和教学设计说明;

 ②完成不少于20分钟的音乐特长展示。音乐特长展示规格参照音乐表演类或音乐创作类的规格要求执行;

 ③完成不少于20分钟的音乐活动组织与排练,提交真实场景下的完整活动视频,并附完整活动设计方案;

 ④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或综述1篇、或公开出版音乐类本科专业教材一部、或获省部级专业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省级及以上音像出版社单独或合作公开发行音乐专辑1张、或获“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竞赛奖励”1项。

2.专业学位论文

1)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须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思考、案例分析、原理运用、方法研究、创新探索等进行分析和阐述。

2)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3)专业学位论文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 0.5 万(不含谱例、图表)。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