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支部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13名同学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1日—11月13日,公示电话:院团委88519087。如有不同意见,可拨打上述电话或至院团委(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40)、院书记办公室(西太湖校区立行楼442)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