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2023年“江苏建设”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6-04    访问次数: 398


各学生班级:

为支持高校事业发展,弘扬企业慈善之举,江苏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江苏建设”奖学金。根据《江苏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约定,结合我校奖学金的相关规定,现将音乐与影视学院2023年“江苏建设”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音乐与影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校内外相关艺术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位列测评范围的前20%。

3)创新能力强,专业素质好,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及各类比赛中获奖,硕士研究生有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4)积极配合学院布置的相关工作安排。

三、奖助标准

“江苏建设”奖助学金自2022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每年评选一次。本年度评选学生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评审办法

1.学院将评审通知传达到各学生班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

2.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学院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拟获奖学生名单同时报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和江苏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核确认。

4.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通报。

四、申报日期

申报材料:《2023年音乐与影视学院‘江苏建设’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6月11日前交到学院学工办辅导员处

本办法由音乐与影视学院负责解释。


2023年音乐与影视学院“江苏建设”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4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