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6    访问次数: 354

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认真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政治责任,持续巩固社会实践育人成效,不断提升青年学生社会化能力,动员引领团员青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现将我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实践类别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分团队实践、个人实践个大类,实践时长原则上不低于7天。

团队实践。队员组成可以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团队实践要合理确定团队规模,原则上,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不低于5人。

个人实践。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活动内容需围绕时政热点、学科专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组织开展。

三、实践内容

一)理论普及宣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内容,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信心满怀地紧跟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贯通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

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广泛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三)发展成就观察。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不断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坚定紧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

四)乡村振兴调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乡村一线,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将课堂学习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发扬实事求是精神,掌握密切联系群众方法。

五)民族团结实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基层了解民族团结现状,结合当地实际和专业知识开展党史学习、政策宣讲、国情考察、社会调研、教育关爱、志愿服务、文化传承等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访谈、多样化教学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新变化,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就业创业实践。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面向现实问题和社会需求开展科普宣讲、成果转化、创业调研,或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职业体验等实习实践活动。相关就业实习信息可关注兰大就业中心网站“实习专栏”。

七)教育关爱帮扶。聚焦教育关爱服务,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县(乡),发挥专业特长,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做好青少年困难帮扶,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助。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实地座谈等多种方法,探索高校与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地区中小学结对帮扶的长期合作机制。

八)爱心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到街道社区一线、农村基层、少数民族集聚地,围绕传染疾病防控、疾病防治、医疗养老、妇幼保健、青少年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等主题,开展健康普查、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乡(村)医疗站建设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九)美丽中国实践。围绕垃圾分类、资源开发、废品回收、节能减排、自然灾害预防等环保主题,开展科普知识宣讲与实践活动,为建设美丽中国、为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绿水青山”奉献青春力量。

十)文化艺术实践。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鼓励同学们到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髓,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时间安排

(一)筹备与实施72日——8月20日

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及个人要如实填写《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

提交与验收8月初、9月初

 各实践团队及个人提交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填写完整,附实践单位公章)社会实践工作相关图片3-5张(高清,能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至班级团支书处,院团委将于8月初、8月底分两次收取相关材料。

(三)学时认证(9月上旬)

  根据《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成果与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常大【2022】21号),自2022级本科生起,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可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学生在毕业前仍未获得200个实践学时或各单项未满足最低实践学时要求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重修。寒暑假社会实践为第二课堂必修环节,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寒暑假社会实践实践学时为60个。在寒暑期社会实践中,学生自主开展实践或参与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重点社会实践团队并完成一篇合格的实践总结等实践任务的,经PU平台申请认定后可分别获得25、30、35、40、45个实践学时/次。9月上旬院团委将开启第二课堂学时认证相关工作,针对社会实践一栏,根据各申请人员前期提交材料的完整度(实践报告完成度、有无公章、有无佐证照片),对于完成社会实践的团队及个人予以学时认证。

音乐与影视学院团委

2024年7月6日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