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为支持高校事业发展,弘扬企业慈善之举,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常州大学奖学金捐赠协议约定,结合我校奖学金的相关规定,现将音乐与影视学院2023—2024学年“珠江恺撒堡”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音乐与影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校内外相关艺术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2)参加“珠江·恺撒堡”奖学金音乐技能比赛。根据比赛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拔,无处分者可参选。
(3)积极配合学院布置的相关工作安排。
三、奖助标准
“珠江 .恺撒堡”奖学金自23-24学年开始实施,本年度共评选学生35名,发放细则如下:
一等奖学金: 5 名,金额为每名获奖者 1200 元,并发放奖学金证书;
二等奖学金: 10 名,金额为每名获奖者 800 元,并发放奖学金证书;
三等奖学金: 15 名,金额为每名获奖者 600 元,并发放奖学金证书;
艺术指导奖;5名,金额为每名获奖者400元,并发放奖学金证书;
四、评审办法
1.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学院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拟获奖学生名单同时报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和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股份限公司审核确认。
3.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通报。
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