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音乐学科组2025年7月19日审核、评议结果如下:
1.于晓晶同志符合申报教学科研岗实践型教授资格条件(科研业绩成果第1、2、3条),具备教授资格。
2.曹静同志符合申报教学科研岗理论型副教授资格条件(必要项第1条,可选项第1、2条),具备副教授资格。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9日-7月21日向学科组组长熊祖鹏反映,电话:18915091688
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