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参与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学习、生活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级新生班主任选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想
班主任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教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强化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学业帮扶的有效渠道。广大教师要把担任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和本职岗位的应有要求,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
二、配置要求
音乐241、音乐242、音乐223(专转本)、表演241、舞蹈241。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舞蹈班配备2名班主任。原则上每名教师只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
三、选聘范围
音乐与影视学院专任教师
四、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
2.自愿从事班主任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4.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熟悉学生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与专业对口行业发展情况和学校、学院相关教育教学和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五、选聘办法
1.班主任申报采取本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教职工填写《音乐与影视学院班主任选聘审批表》和《音乐与影视学院2024级新生班主任情况汇总表》,并于6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522314582@qq.com,纸质版交于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思琦老师处。
2.由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实际对班主任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任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批。
六、相关说明
1.班主任选聘是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担任班主任的学生工作经历是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岗位职责的基本内容和青年教师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
2.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个人评优奖励、职称评定、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3.班主任的任期一般与所带班级学制一致。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班主任工作,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中途更换班主任的,由本人向学院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后方可更换。
4.班主任出现任期未满解聘、无故离任的情况,则在其职称评定中不认定其班主任经历。
未尽事宜,请与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思琦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19-88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