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6    访问次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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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

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设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我校一、二、三年级本科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立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我校高年级计划求职本科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成长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课程教学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

四、大赛赛制

1.大赛由院级初赛、校级复赛和校级决赛组成。

2.院级初赛要求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参赛并提交完整材料的学生不低于班级人数的30%2024级新生要求全体同学参加。

3.校级复赛参赛人员由学院择优推荐产生。

4.校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形式进行。按照省赛参赛数量指标要求并结合选手训练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五、赛程安排

(一)赛事报名及学院初赛(即日起至11月13日)。由各班创新创业委员收集参赛作品发给辅导员,所有参赛选手需同时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学院将邀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奖,同时产生参加校赛名单。(学院初赛不安排现场陈述和答辩)

(二)校级复赛(11月18日至11月20日)。学校组织评委对参赛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校级决赛参赛选手。

(三)校级决赛(12月14日)。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对现场参赛选手进行评审,遴选出成长、就业赛道各奖项的获奖选手。校决赛评审标准与国赛保持一致,其他相关方案和比赛安排等事宜将另行通知。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六、奖项设置

1.成长赛道:一等5个、二等10个、三等15个。

2.就业赛道:一等1个、二等2个、三等3

七、其他事宜

(一)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附件:

1.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附件1.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

2.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附件2.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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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